| 1 | 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,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。 |
| 2 | 不过,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 |
| 3 | 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,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|
| 4 | 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丈夫才有权;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妻子才有权。 |
| 5 | 夫妻不可亏负彼此的需要,除非双方同意,才可以暂时分房,以便专心祈祷。以后,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。 |
| 6 | 我这番话是准许你们结婚,并不是命令你们结婚。 |
| 7 | 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,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,有的是这样,有的是那样。 |
| 8 | 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。 |
| 9 |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,就应该结婚,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。 |
| 10 |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,其实不是我吩咐,而是主吩咐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 |
| 11 | 若是离开了,妻子不可再嫁别人,只能与丈夫复合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 |
| 12 | 至于其他的人,主没有吩咐什么,但我要说,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,但乐意和他同住,他就不应离弃妻子。 |
| 13 | 同样,如果某姐妹的丈夫不信主,但乐意和她同住,她就不应离弃丈夫。 |
| 14 |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。同样,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。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。 |
| 15 | 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,就让他离开好了。无论是弟兄或姐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。上帝呼召我们,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。 |
| 16 | 你这作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作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 |
| 17 | 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,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。 |
| 18 | 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,不必消除割礼;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,也不必去受割礼。 |
| 19 | 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,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。 |
| 20 | 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分。 |
| 21 | 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,不必因此而烦恼。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,也不要放过机会。 |
| 22 | 因为,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,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;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,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。 |
| 23 | 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,不要做人的奴隶。 |
| 24 | 弟兄姐妹,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分。 |
| 25 | 关于独身的问题,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,但我既然深受主恩,成为祂忠心的仆人,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。 |
| 26 | 鉴于目前时势艰难,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。 |
| 27 | 已经有妻子的,就不要设法摆脱她;还没有妻子的,就不要想着结婚。 |
| 28 | 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,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,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。 |
| 29 | 弟兄们,我告诉你们,时日不多了,从今以后,那些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的; |
| 30 | 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欢喜的,要像不欢喜的;置业的,要像一无所有的。 |
| 31 | 享用世界之物的,不要沉溺其中,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。 |
| 32 | 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。未婚的男子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。 |
| 33 | 但已婚的男子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妻子, |
| 34 | 难免分心。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;已婚的妇女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丈夫。 |
| 35 | 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,不是要束缚你们,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,好叫你们殷勤、专心事奉主。 |
| 36 | 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,女方的年纪也够大,自己又情欲难禁,就成全他的心愿,让他们结婚吧!这并不算犯罪。 |
| 37 | 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,又能自己作主,打定主意不结婚,这样做也好。 |
| 38 | 所以,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,但不结婚则更好。 |
| 39 | 丈夫还活着的时候,妻子必须忠于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再婚,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。 |
| 40 | 然而,照我的意见,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