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| 耶和华对摩西说: |
2 | “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。“如果有人许下特别的愿,以付身价的方式奉献一个人给耶和华,就要为被奉献者估定身价。 |
3 | 以圣所的秤为准,要为二十至六十岁的男子估价五百五十克银子, |
4 | 女子则估价三百三十克银子; |
5 | 五至二十岁的男子估价二百二十克银子,女子则估价一百一十克银子; |
6 | 满月至五岁的男子估价五十五克银子,女子则估价三十三克银子; |
7 | 六十岁以上的男子估价一百六十五克银子,女子则估价一百一十克银子。 |
8 | 如果许愿的人因贫穷而负担不起,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价。 |
9 | “如果有人许愿献牲畜给耶和华作供物,所献的牲畜就会成为圣物。 |
10 | 不可更换所献的牲畜,不可以坏换好,也不可以好换坏。如果更换,两头牲畜都会成为圣物。 |
11 | 如果许愿献的是不洁净的牲畜,即不能献给耶和华作供物的牲畜,那人就要把牲畜带到祭司面前, |
12 | 由祭司评定牠的好坏,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。 |
13 | 那人如果有意赎回,必须支付祭司估定的价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。 |
14 | “如果有人把房子献给耶和华,祭司就要评定房子的好坏,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。 |
15 | 那人如果想赎回房子,必须支付祭司估定的价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,房子便仍归他所有。 |
16 | “如果有人把自己继承的部分土地献给耶和华,祭司就要按照土地的播种量来估价,撒二十公斤大麦种子的土地值五百五十克银子。 |
17 | 如果有人在禧年奉献土地,所估的价便是定价。 |
18 | 如果是在禧年以后献的,祭司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,估价要逐年减低。 |
19 | 如果那人想赎回所献的土地,要在估价的基础上加付五分之一,土地便仍归他所有。 |
20 | 他如果没有赎回土地,而是卖给别人,便再也不能赎回。 |
21 | 到了禧年,那土地要像永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一样归耶和华,成为祭司的产业。 |
22 | “如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不是自己的产业,而是买来的, |
23 | 祭司就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。那人要当天付清地价,地价归耶和华。 |
24 | 到了禧年,他要把所献的土地归还原主。 |
25 | 所有价银的秤量要以圣所的秤为准,即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。 |
26 | “洁净牲畜的头胎,无论是牛是羊,已经属于耶和华,任何人不可再把牠献给耶和华。 |
27 | 如果是不洁净牲畜的头胎,他可以在祭司的估价基础上,加付五分之一把牠赎回;如果不赎回,就要按估价把牠卖掉。 |
28 | 凡永远献上的,不论是人、牲畜或是田产,都不可卖掉,也不可赎回,因为这一切都属于耶和华,是至圣的。 |
29 | 凡永远献上的人不可被赎回,必须被处死。 |
30 | “土地的所有出产中,不论是谷物还是树上的果实,十分之一属于耶和华,是圣物。 |
31 | 如果有人想从那十分之一中赎回一部分,他要加付估价的五分之一。 |
32 | 至于牛羊,要让牠们从牧人的杖下经过,每数十只,第十只属于耶和华,是圣物。 |
33 | 不论是好是坏,不可挑拣,不可更换。如果更换,两只都要归耶和华,不可赎回。” |
34 | 以上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上借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的诫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