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| 第九年十月十日,耶和华对我说: |
2 | “人子啊,今天是巴比伦王围攻耶路撒冷的日子,你要记下这日子。 |
3 | 你要向叛逆的以色列人说比喻,告诉他们,主耶和华这样说,『把锅放在火上,里面倒进水, |
4 | 把羊腿、羊肩等上好的肉块放进锅里,让锅里盛满精选的骨头。 |
5 | 要从羊群中选一头上好的羊,把柴堆在锅下,烧开锅煮里面的骨头。』” |
6 | 主耶和华说:“这像锈锅一样充满血腥的城有祸了!要把肉从这锈迹斑斑的锅中一块块地取出来。 |
7 | 这城沾满血腥,任凭受害者的血流在光秃秃的磐石上,而不是流在地上用土掩盖。 |
8 | 我任凭这城把受害者的血洒在磐石上,不加掩盖,好激起我的烈怒,使她受报应。 |
9 | 所以主耶和华说,『血腥的城啊,你有祸了!我要预备大堆木柴, |
10 | 添在火上,燃起旺火,把肉煮烂,加入香料,烧焦骨头。 |
11 | 然后,把倒空的锅放在炭火上烧热,把铜烧红,好熔化它的杂质,除净锈垢, |
12 | 却徒劳无功,因为锈垢太厚,就是用火也不能清除。 |
13 | 耶路撒冷啊,淫荡使你污秽不堪,我要洁净你,你却不愿被洁净。所以,除非我向你倾尽一切愤怒,否则你的污秽将不能清除。 |
14 | 我耶和华言出必行,决不宽容,也不留情,我必照你的所作所为来审判你。』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” |
15 | 耶和华对我说: |
16 | “人子啊,我要突然夺去你心爱的人,你不可悲伤,也不可流泪哭泣。 |
17 | 你要默然哀叹,不可为死人办丧事,仍要缠着头巾,穿着鞋,不可蒙着脸,也不可吃丧家吃的饭。” |
18 | 早晨我把这事告诉百姓,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。次日早晨,我便遵照耶和华的吩咐行。 |
19 | 百姓问我:“你可以告诉我们,你这样做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?” |
20 | 我告诉他们:“耶和华对我说, |
21 | 『你告诉以色列人,我要使我的圣所,就是你们引以为傲、眼中所爱、心里所慕的受到亵渎。你们留下的儿女必死于刀下。 |
22 | 那时,你们将像我的仆人一样不蒙脸,不吃丧家吃的饭。 |
23 | 你们仍将裹着头巾,穿着鞋,不哭泣,也不悲伤。你们必因自己的罪恶而默然叹息,逐渐灭亡。 |
24 | 以西结做的事都是你们的预兆,你们也将做他做的。当这事发生时,你们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了。』 |
25 | “人子啊,有一天我要夺去他们所喜悦、所夸耀、眼中所爱、心里所慕的堡垒,也要夺去他们的儿女。 |
26 | 那日,幸存的人必来告诉你这个消息。 |
27 | 那时,你必开口向那人说话,不再沉默。你必成为他们的预兆,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。” |